软件著作权
软件著作权是指:计算机软件著作权[1]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,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。就权利的性质而言,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,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。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,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“自动保护”原则。软件经过登记后,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、开发者身份权、使用权、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。
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:
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;
2软件的鉴别材料;3相关的证明文件;
4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、后各连续30页组成。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,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。除特定情况外,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,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。
5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;
6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,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;7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,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,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;
8权利继承人、受让人或者承受人,提交权利继承、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。
9源程序的前、后各连续的30页,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,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%;
10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,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;
11目标程序的前、后各连续的30页,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。
11目标程序的前、后各连续的30页,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。
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:
1发表权、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;
2署名权、即表明开发者身份,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;
3修改权、即对软件进行增补、删节,或者改变指令、语句顺序的权利;
4复制权、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;
5发行权、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;
6出租权、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,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;
7信息网络传播权、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,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;
8翻译权、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;
9其它权利、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。